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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依本校「校務基金設備費及電腦軟體經費分配使用要點」及「校務基金經常門預算分配使用要點」辦理。
二、110年度教育部年度總補助額度與109年度相同,惟近年學校人事費及維護費逐年遞增,致可分配額度減少,請各單位填列各項業務費需求總額度以不超過上年度額度為原則,並排列優先順序。
三、110年度預算分配需求調查表如下,請依說明二及各表填表說明填列,除填列項目可自行增減列外,餘請勿任意更動格式。
(一)「一般設備預算需求調查表」(表一)加會總務處保管組後送主計室彙整。
(二)「電腦硬體及電腦軟體預算需求調查表」(表二)送計網中心彙整並審查。
(三)「專項及新增計畫(或活動項目)業務費需求調查表」(表三)送主計室彙整。
(四)「重大修繕維護費用需求調查表」(表四)送總務處彙整並審查。
(五)「延續性定期維護費用需求調查表」(表五)送總務處彙整並審查。
四、前述調查表填寫並經核章後,請如期將紙本及電子檔送各主管單位彙整。
五、主計室將依據各主管單位審查後之資料彙整,並辦理後續預算分配審查會議召開作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