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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依本校「校務基金設備費及電腦軟體經費分配使用要點」及「校務基金經常門預算分配使用要點」辦理。
二、111年度教育部年度總補助額度較110年度減少250萬元,且近年學校人事費及維護費逐年遞增,致可分配額度減少,請
各單位填列各項業務費需求總額度以不超過上年度額度為原則,並排列優先順序。

三、111年度預算分配需求調查表如下,請依說明二及各表填表說明填列,除填列項目可自行增減列外,餘請勿任意更動格
式。
(一)「設備預算需求調查表」(表1):以有提列概算需求者為優先,由各一級行政單位填寫並加會保管組後送主計室彙
整(請各一級行政單位彙整各組需求合併填報),如有統籌主管本校設備費(如:冷氣、監視器…等)請一併填列。

(二)「全校基本營運及需求調查表」(表2):以110年度核定之項目填列111年度預算需求數。

(三)「專項計畫(或活動項目)業務費需求調查表」(表3): 由一級行政單位彙整所屬需求後合併填報送主計室彙整;場
地管理單位(音樂系-寶成演藝廳)由音樂系彙整。

(四)「延續性定期維護費用需求調查表」(表4):送總務處彙整並審查。

四、前述調查表填寫並核章後,請如期將紙本及電子檔送各主管單位彙整。
五、「111年度重大修繕維護費需求(表5)」及「電腦軟硬體預算需求(表6、7)」,分別由總務處及計網中心彙整審查後送本
室彙辦。
六、主計室將依據各主管單位審查後之資料彙整,並辦理後續預算分配審查會議召開作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