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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1:校務基金中所稱A版預算、B版預算及C版預算所指為何?

A1:

1、A版為適用預算法版,係指校務基金有關年度預算編製及執行、決算編造,應依預算法、會計法、決算法、審計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者。A版需送立法院完成審議程序。 
2、B版為不適用預算法版,係指校務基金有關年度預算編製及執行、決算編造,不受預算法、會計法、決算法、審計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者。如捐贈收入、場地設備管理收入、推廣教育收入、建教合作收入及投資取得之收益,惟應由各校自行訂定收支管理辦法,並受教育部之監督。B版不需送立法院完成審議。 
3、C版為全部版,係指A版及B版之加總版。 


Q2:如何向學校申請年度經費?

A2:主計室於每年1月間會進行次一年度概算需求調查,各單位可將次年度之預定計畫於概算籌編調查時提送「籌編預算及分配預算」前置作業預算會議之主辦單位(如下表),經會議決議排定優先順序後送主計室彙整,提送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審議並編入預算後,則可於預算分配時以專項計畫方式審議,若經預算分配會議審議通過,即可於預算年度執行計畫並動支經費。

「籌編預算及分配預算」前置作業預算會議分工表 
編號 預算項目 籌編預算說明 主辦單位 協辦單位 
1 單價500萬元以上儀器 須專案呈報主管單位核准 研發處 各系所 
2 設置及應用電腦經費(含軟體) 調查全校總需求,須專案呈報主管單位核准 計網中心 所有單位 
3 派員出國計畫及旅費預算表 編入A版時須專案呈報主管單位核准 人事室、研發處 所有單位 
派員赴大陸計畫預算表 彙整所有單位需求 人事室、研發處 所有單位 
4 新興(重點)計畫預估調查表?
(含新建工程) 依執行計畫時程及需求評估執行能力後提列(5,000萬元以上工程專案呈報) 總務處(行政單位) 各行政單位 
研發處(教學單位) 各系所 
5 延續性工程預估調查表 依執行計畫時程評估執行能力後提列 總務處 各行政單位 
6 校區環境設施及教學館設整修工程計畫表 依執行計畫時程及需求評估執行能力後提列 總務處 所有單位 
7 公務車輛 編入A版時須專案呈報主管單位核准 總務處 各行政單位 
8 圖書設備 彙整所有單位需求或估列額度 圖書館 各系所 


Q3:學校經費如何分配?

A3:主計室約於每年10月調查各單位專項及新增計畫業務費、設備費及電腦軟體、重大修繕及延續性定期維護費、派員出國及赴大陸地區旅費需求,經會前會議主辦單位審議後,由主計室根據已審議資料彙整提送預算分配審議委員會審議,核定各單位年度預算分配數。

 

Q4:各系所經費如何分配?

A4:一、96年度各系所經費係由教務處根據業務費及設備費分配基準加以分配。

二、96年度各系所業務費分配基準:獨立所、學系(理科350千元、文科300千元)、系所合一另加150千元、班級(大學部、研究所-日、夜20千元、暑期10千元)。班級數已標準修業年限為原則估算,不包括有延畢生之班次。96學年度新增之班次以0.5計算。 

三、96年度各系所設備費分配基準:大學部200千元、新設100千元;碩士班120千元、新設50千元;博士班100千元、新設50千元。

四、97年度各系所預算分配方式將配合各院之成立而可能有所變動。

 

Q5:學校執行率如何計算而得?

A5:

1、主計室於每年12月及6月底,會發文調查各單位依所核定之預算分配額度,對年度中評估其執行完成計畫時間,將收入或支付之款項需求填報所屬月份,本室將彙總全校每月預定收入或支出之總數,完成每月「預計執行之收支估計表」。 
2、彙整各單位回報之資料,於每年1月及7月20日前將「預計執行之收支估計」送教育部備查,並將資料建立於會計系統中管控。 
3、各單位實際執行收現或採購完成付款後,即可計算出各單位執行情形,進而彙整本校年度預算執行率。 


Q6:何謂固定資產計畫(設備費)執行率與達成率?執行能力不佳時其影響為何?

A6:

1、執行率為當月累計實際付款佔累計分配預算數之百分比。 
達成率為當月累計實際付款佔全年度預算數之百分比。 
2、教育部於96年度起即每3個月定期召開資本支出計畫執行檢討會議檢討各校執行能力,執行率未達90%者均要求提出檢討說明及具體改善措施。 
3、執行能力不佳之學校,教育部將考慮酌予核減學校基本需求及資本支出(設備費)額度。 
4、本室配合秘書室對資本支出(設備費)執行管考提供預算執行資料,對執行能力不佳者將收回統籌運用,並作為下年度預算分配之參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