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本資料表

行政人員
校聘人員
1.學校年度分配固定資產(T類及宿舍)支出會稿、簽證、審核及監辦
2.建教合作計畫(A類-教育學院,不含測統所及測統中心)收.支會稿、簽證、審核及監辦
3.建教合作計畫衍生權利金(H類)收.支會簽、審核及監辦
4.小額匯款傳票製作、協助支票覆核及登記
5.半年結算報告、年度決算書表編製及相關文稿處理(劉珈瑋代理)
6.每月財務實質賸餘計算(劉珈瑋代理)
7.年度績效報告書財務資訊編製(劉珈瑋代理)
8.建教合作(A類)及補助計畫(C類),轉列預收及綜整性相關公文處理(施靜惠代理)
9.學雜費收入會稿及審核(王碩鴻代理)
10.利息收入、場地收入及雜項等收入會稿及審核 (含營業稅申報審核及公費賠償繳回審核)(劉珈瑋代理)
11.收入傳票覆核(胡佩玲代理)
12.支票覆核(施靜惠代理)
13.出納事務查核、財產監盤及150萬元以上案件監辦
14.校務評鑑、永續報告及學雜費調整等有關決算資料提供
15.其他臨時交辦事項
2.建教合作計畫(A類-教育學院,不含測統所及測統中心)收.支會稿、簽證、審核及監辦
3.建教合作計畫衍生權利金(H類)收.支會簽、審核及監辦
4.小額匯款傳票製作、協助支票覆核及登記
5.半年結算報告、年度決算書表編製及相關文稿處理(劉珈瑋代理)
6.每月財務實質賸餘計算(劉珈瑋代理)
7.年度績效報告書財務資訊編製(劉珈瑋代理)
8.建教合作(A類)及補助計畫(C類),轉列預收及綜整性相關公文處理(施靜惠代理)
9.學雜費收入會稿及審核(王碩鴻代理)
10.利息收入、場地收入及雜項等收入會稿及審核 (含營業稅申報審核及公費賠償繳回審核)(劉珈瑋代理)
11.收入傳票覆核(胡佩玲代理)
12.支票覆核(施靜惠代理)
13.出納事務查核、財產監盤及150萬元以上案件監辦
14.校務評鑑、永續報告及學雜費調整等有關決算資料提供
15.其他臨時交辦事項
第一順位:施靜惠 專員
第二順位:胡佩玲 組長
第三順位:劉珈瑋 組員
第二順位:胡佩玲 組長
第三順位:劉珈瑋 組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