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為加速經費核銷流程並提高報支正確性,請各承辦人於報支「國外差旅費」及「專任助理薪資」時,配合辦理以下事項: (一)國外出差旅費:請承辦人列印「國外(大陸地區)差旅費檢核表」,先自行逐項檢核並核章(含出差人)後,附於「國外出差旅費報告表」一併核銷。 (二)專任助理薪資:請於人事差勤系統以「A4直式雙面」列印「當月出勤紀錄表」,並在該表註記「當月扣薪、計算式」及「確認各項勞、健保、勞退等代扣金額正確無誤」,由出勤人、計畫主持人、單位主管核章後,附於「薪資印領清冊」一併核銷。 二、上述「國外(大陸地區)差旅費檢核表」及「專任助理出勤表檢核註記範例」,請至主計室網頁─>相關表格─>17、40-1下載。